Fiction: 海底20米
posted in 小说 (Fiction) |
Hi,你喜歡潛水嗎?聽説過菲律賓的Negros Island?那兒漂亮得像天堂!
迎浪招展的海草如唐宋舞姬般風情萬種;潔白的珊瑚層層疊疊,柔若雪棉;海星鮮艷奪目;水母婀娜多姿;成群結隊的小魚歡快地向你衝來,不閃不避,使你覺得自己也成了一種海洋生物……更妙的是,海底20米的寧謐猶如繁花靜靜綻放,各種俏皮趣緻的生命默默張弛,奇麗無比的畫面簡直讓人疑心自己誤闖了Oz的魔幻世界!你專注地浮游,只偶爾聽到一點若有若無的響動——可是比遠山雁鳴更空靈縹緲——此外萬籟俱寂,只有無際的冰藍和你自己的心跳。
浪漫罷?像美人魚一樣全身心擁抱海洋……
我不戴助聽器的時候,就是這種感覺。
生平第一次潛水使我的左耳只剩下不到三成聽力,右耳則純粹淪爲裝飾品。據醫生説,由於我耳窗發育不良,比常人的薄得多,其實只要潛下水底超過5米,耳膜已必穿無疑——我的聽力因而永遠留在了美麗的海底20米。
小時候讀丹麥童話,海王最小的女兒想上岸去見心愛的王子,不惜用嗓子與巫婆交易,換取一瓶可以將魚尾巴變成人腿的魔法藥水——她要做為愛犧牲的啞巴,那至少是她自己的選擇。我卻根本無可選擇。失聰的頭三個月,當早上醒來發現四周一片死寂,我總是忍不住嚎啕大哭。因爲夢中的我已不記得自己聾了,張開眼睛再次確認一遍,痛苦得但願能立即迎著曙光化作泡沫!那段時間我差不多把一生的眼淚Quota都用光光:看見唱片會哭,看見headphone會哭,看見手機會哭;別人對我笑我會哭,別人不笑我也會哭;人家彼此説話,我只看見他們嘴巴活動,一張一合,像魚缸裏吐泡泡的金魚,更要哭到氣若遊絲——我甚至連自己的哭聲都聽不見!
像所有正常人一樣,我也曾過高估計了助聽器的效用——戴起第一副昂貴的助聽器那天,才是我此生哭得最慘烈的一次!那玩意兒把任何響聲的音量無分輕重的一律擴大,而且是平板呆滯的,完全沒有層次和角度感!過路的汽車聲鈍重得好像十幾把鐵鍬一起劈頭蓋臉向我襲來;門口有人在交談,那聲音驟高驟低,一陣陣此起彼伏,既像廟堂裏一群和尚叨叨誦經,又像午夜陵園內的幽靈在低訴冤情;護士小姐說的話我一句也沒聽懂——聽見但完全聽不懂!從那一刻開始,我知道這輩子再也無法如常欣賞心愛的jazz,我將永別Louis Armstrong, Charlie Byrd, Stan Getz,Chet Baker, Billie Holiday……我用被淚水浸沒了的大眼睛驚愕地瞪著每一個從我面前經過的人,真像看見了鬼……
那些以淚洗臉的日子恍若隔世。現在?恐怕被人刮幾巴掌都哭不出來了。
哭,無非因爲害怕——背靠著墻則不必再怕;無路可退給人另一種安全感。況且人是最受慣性支配的生物,任何事情一旦成爲習慣,無論活在地獄還是天堂其實沒有多少分別。太陽仍舊每天從東方升起、西方落下,肚子餓了要吃飯,眼睛累了要睡覺,洗髮水用完了得再買,一切最終都會回到柴米油鹽上來——人生之最絕望和最美好恰恰同在於此,不這麽認爲?
噢、對了,你不懂手語,我才開口説話,請不要介意我走音(不過,‘天王’唱歌還常常跑調兒呢,嘻嘻),因爲我不太聽得到自己說些甚麽。
事實上我至今未適應助聽器,只是偶爾才戴,比如外出見客戶。情況矛盾得很:在家裏安安靜靜可以不戴,到外面去怕聽不到別人説話要戴;可是戶外噪音特別多,聽得見又總讓我頭疼欲裂……嗯,還有就是,我不怎麽樂意別人第一眼就留意到我是聾子——所以blue tooth實在是一項偉大的發明!
你等等,我把頭髮撩開給你看……這是我上個月特別從工廠訂製的「仿blue tooth earphone」助聽器——喏、脫下來你可以看得清楚些;反正我早已把它關了——怎麽樣?跟現在流行的單邊掛耳式電話配件很相似罷?人們頂多以爲我是個喜歡隨時隨地「煲電話粥」的女人!……你問我怎麽關了助聽器還知道你說甚麽?我學過lip reading。我一直盯著你的嘴巴你不覺得奇怪?
你好像不常來這家咖啡館罷?第一次在這裡看見你。
我?我是這裡的老主顧呀!你不如問我一天內有多少小時泡在這裡好了!老闆是我朋友,這店還是我替他選址的呢。那邊的bartender、cashier、 waitress,全都跟我賊熟!你現在坐的這張椅子就是我平時坐的老位置。
咦,你在喝招牌杏仁雞尾酒?我也常常喝的。甜而不膩,杏仁味濃郁……啊、該讓他們播Louis Armstrong的《Moon River》才對!我每次喝杏仁酒,例必聽這個!——你知道,許多人不大受得了Armstrong的「破銅鑼」嗓門兒,覺得太粗糙,太顫抖;可是我稱之爲「顆粒狀結晶喉」,與Gilberto的清厚圓潤相比,一個像極品炭燒,另一個是香濃的Macchiato……
是的,我喝不同的飲品,或著做不同的事情,喜歡讓他們相應播放不同的歌。例如讀小説的時候點播Chet Baker的《Round About Midnight》;使用電腦工作那會兒是《Desafinado》;甚麽都不做光發呆,則可以用Gabriela Anders的《Brasileira》……耳朵聽不見,但心是可以聽見的,明白麽?這裡……可以跟住拍子輕輕唱和。
大概由於太熟悉,我對某些歌曲有一種堪稱特殊的感應力,仿佛只要它們奏起,連空氣的濃度、水份、比重都會隨之改變——真的,我可以感覺得出來哦。有一回與朋友去逛街(那天沒有戴助聽器),當我們走進一家書店,我的皮膚就開始感受到氣流的變化。從天花板射燈的角度、墻紙的色調、櫃檯擺放的位置甚至售貨員臉上的笑容,都能發現那種熟悉的甚麽在流淌。而且絕對是《Autumn Leaves》而不是《Autumn In New York》。
The falling leaves drift by the window
The autumn leaves of red and gold
I see your lips, the summer kisses
The sun-burned hand I used to hold ……
奇怪麽?我覺得不止是我,也並非在失聰之後,其實很多人都有這種能力。也許人人都有,只是大家平時沒怎麽留意。比如,距離你10米有人在用headphone聽音樂,即使從物理學的角度來看你連一個音符都聽不到,但你就是知道他在聽甚麽!有過這樣的經歷罷?我想許多人都有。那是一種近似本能的東西……
某些歌會使我想起一些特定的事件或人物。就像那次潛水,在靜悄悄的海底20米,我腦子裏就一直飄著《Brasileira》——現在還能在心底默哼。
這曲子讓我想起以前的男朋友,想起我們的分手,想起他起初的甜言蜜語和後來的冷漠無情……不、不,他不是因爲我變成聾子才離開我的。相反,假如我們沒有分手,我也不會去Negros Island散心。或許可以說,我是間接地因他而失聰——當然他至今不知道。他永遠不可能知道的。
其實,坐在你現在這個位置,有時候能看見他從對面大廈出來——沒有啦,我才不做跟蹤人家這種蠢事,況且還是一個對我始亂終棄的男人!我不曉得他甚麽時候搬到這一區來的,看樣子是在那幢大廈辦公。他以前的寫字樓不在這邊。真的,沒有騙你,我第一次發現他從這裡出入時都嚇了一跳!
分手之後我沒再聯絡他。他打過一次電話到我家,留了一個message。那是我從Negros Island回來看見的第一個message……他說甚麽?嘻嘻,我怎麽會知道他說了甚麽!又不是傳真!我猜大概是一些無關痛癢的問候罷?他那個人,因爲太相信自己的厚道,總希望面面俱到……噯,不是諷刺,沒有人比我更瞭解他了:明明只想著如何伸腳把人踢開,還偏要做出派rain check的樣子。說到底就是自戀得厲害,甚至連對自己,也做不到徹徹底底的坦誠……
這麽說罷,無可否認,他是一個比較講信用的生意人,不欺詐對手,不哄騙partner;在孝敬父母方面也做得像模像樣(至少給我的印象是這樣);對朋友親切隨和,小數目的金錢資助亦不成問題。所以他堅持認爲自己是君子似乎也沒甚麽說不過去的——只除了對女人,或者僅僅是對我這個女人,非常不厚道。
你問例子?呵呵,可不可以不說?你知道,一說就成了牢騷滿腹的怨婦了。其實無論主角是男是女,負義棄愛的故事模式都差不多,沒有甚麽新鮮招數……這樣,我引用一句他最喜歡說的話好了:每當我質疑他對我的感情,他就會用極其誠懇的語氣說:「Time will tell!」——換作是現在,我會立即掉頭就跑;但那時候還幼稚嘛,或者說,他演技太好,我就死心塌地相信他,對種種跡象視若無睹。(你看,我在變成聾子之前早已經瞎了,哈!)
Time will tell?
Oh time does tell. Time always tells —— but what?
如果要設個「全世界廢話排行榜」,這句鐵定入圍前三甲。
時間證明,他純粹是利用我的感情填補他混亂的私生活的細微空隙。不過,你絕對不可以當面把真實感受告訴他——他是只要聽到一點點逆耳的話就視同你對他的指控,因而惱羞成怒、乘機把你一腳踹開的那種人。
如果你以爲只有女人才唯美可就大錯特錯了,男人才是世上最唯美的物種。我那位ex就極其在乎自己在任何人——哪怕是被自己用完甩掉的笨女孩——眼中的形象,永遠想知道你是怎麽看他的;他希望你印象中的他能與他理想中的自己重合。一旦真面目被揭穿,明白自己在你眼裏再不是100%的完美情人(儘管他從來不是),他便覺得沮喪和憤怒。問題是,這種男人又從來不相信「修補」——那些婆婆媽媽的事情還是留給無聊的女人去做罷!——他是不可以忍受任何「形象汙點」的,既然瑕疵已現,只好當機立斷廢了你. 他寧可另外開闢「新市場」去實現那個「100%完美情人」的夢想,也不會在你身上再浪費一分鐘。
換言之,有些男人對女人的要求可能不高,但他們對自己的要求遠比女人想象中要高得多……而且,喜歡照鏡的是女人;男人不欣賞鏡子,除非要剃鬚。
笑甚麽?難道我說錯了?嘻嘻,專家不敢當,比較善於歸納而已:所謂「久病成良醫」呀兄弟!
嘿、快看,他出來了!穿淡黃色Ralph Lauren shirt、高高瘦瘦的那個。怎麽樣?還算英俊罷?嘻嘻,也不曉得多少女孩子死在這廝手上……
恨不恨他?不, 不恨。人有不同的喜惡,不同的脾性,就或多或少會有衝突。但是每個人總有權按自己的想法去生活,對不對?他喜歡用女人當廢報紙墊凳腳,也是他的自由。只是不該騙我——I mean,假如先問一聲:「喂,你介不介意……」,我就會有自己的決定,而他也不必拿「愛情」作僞裝了,豈不是大家都方便?雖然他若坦白,我的決定一定會是「No」,可是我相信總有人(出於不同的目的)樂意接受那樣的關係。實在犯不著abuse「愛」,以及我的信任……
不過這些都不重要了。我現在坐在這裡看他,比以前兩人面對面時更真切。聽不見聲音其實並不壞,至少不容易受語氣、語速、語調高低等因素蒙蔽,可以更有把握地抵禦一些cliché:畢竟嘴型和文字糊弄不了我……噢、你留意到沒有:他微笑的時候嘴巴挺好看呢?有點兒像Michael Bublé, 我現在才發現。
你知道,我向來把人分成兩大類:有感情的和沒有感情的。所謂沒有感情,並非普通意義上的不懂喜怒哀樂、沒有情緒起伏,而是指沒有「原生愛」。沒有感情的人一樣有各種情緒和感受,只不過都停留在極浮淺的層面,到達不了愛的深度。他們日常掛在嘴邊的「愛」是奢華裝飾品,他們因爲體內空蕩蕩而永遠熱衷於掘金獵艷——跟這樣的人談感情是自討苦吃:人家沒有有那種類思想維度,不可能有足夠的理解力懂得(無論是哪一種形式的)愛,何苦強人所難?
現在播到哪一首了?是不是《Brasileira》?你看,這可不是巧合!
我們還是回頭說潛水罷: 海底20米非常非常美麗!——噢,這次我指的是真正的海底20米,不是聾子的世界。嘻嘻,sorry,這樣説話要把你弄糊塗了。……
甚麽?你問我怎麽老是把脖子側向右邊?這個……不,不是落枕。嗯,既然我們還算談得來,實話告訴你也無妨,反正我們今後不會再見面了——請不要誤會,跟你聊天我感覺很愉快!很久沒有跟誰聊得這麽長了。請聽我把話説完——
你往大街對面望過去……不是我男朋友寫字樓那個方向,是另一端……那裏有一家銀行,看見沒有?對,有警車停在門前那一家。我剛才就從那兒出來。三點鐘之前。去匯一筆款子……是的,已經匯好了,今天人不多……不過那銀行裏頭的空調機噪音好大好大,在櫃檯一辦理完手續我就得立即關掉助聽器。
其實我今天心情滿好的啦,出來的時候邊走邊想著要來這裡吃一杯巧克力雪糕呢!結果還未走出銀行大門,低頭發現左邊腳上的鞋帶鬆開了,我便蹲下來,慢慢地把它繫好。然而我再站起來才往前走了兩步,突然覺得右邊脖子一緊,用手摸時,黏糊糊的全是血……喂,你不要用這樣的目光瞪人好不好?沒有甚麽大不了的——我轉身看一眼就明白了:除了兩個蒙面持槍的人之外,營業員和其他顧客全都用手抱著腦袋蹲在地上,滿臉驚恐。——就是説,銀行遇上搶劫了,大概劫匪發出了「不准動」之類的命令,而我沒有聽到……
噯,你不要害怕。真的,我沒有惡意。跟你聊天只是因爲你碰巧坐在我平時最愛坐的位置上,手裏拿的又是一本《Tales of the Jazz Age》……
posted on April 19th, 2007 at 8:34 am
posted on April 28th, 2007 at 8:24 am
posted on April 28th, 2007 at 6:30 pm
posted on April 29th, 2007 at 3:25 am
posted on April 29th, 2007 at 7:06 am
posted on April 29th, 2007 at 10:13 am